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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港口 物流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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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按船舶营运方式分

   (1)定期航线,是指使用固定的船舶,按固定的船期和港口航行,并以相对固定的运价经营客货运输业务的航线。定期航线又称班轮航线,主要装运杂货物。(2)不定期航线,是临时根据货运的需要而选择的航线。船舶,船期,挂靠港口均不固定,是以经营大宗,低价货物运输业务为主的航线。

   2.按航程的远近分

   (1)远洋航线(OCEAN-GOING SHIPPING LINE)指航程距离较远,船舶航行跨越大洋的运输航线,如远东至欧洲和美洲的航线。我国习惯上以亚丁港为界,把去往亚丁港以西,包括红海两岸和欧洲以及南北美洲广大地区的航线划为远洋航线。(2)近洋航线(NEAR-SEA SHIPPING LINE),指本国各港口至邻近国家港口间的海上运输航线的统称.我国习惯上把航线在亚丁港以东地区的亚洲和大洋洲的航线称为近洋航线.(3)沿海航线(COASTAL SHIPPING LINE),指本国沿海各港之间的海上运输航线,如上海/广州,青岛/大连等.

   3.按航行的范围分:(1)大西洋航线;(2)太平洋航线;(3)印度洋航线;(4)环球航线.

  货运单证给进出口货物上保险
  为了保证进出口货物的安全交接,在整个运输过程中需要编制各种单据。这些单证各有其特定的用途,彼此之间又有相互依存的关系。它们既把船、港、货各方联系在一起,又能分清各自的权利和业务。本文我们将按实际业务程序介绍一些主要的货运单证。  
   托运单(BOOKING NOTE)   俗称"下货纸",是托运人根据贸易合同和信用证条款内容填制的,向承运人或其代理办理货物托运的单证。承运人根据托运单内容,并结合船舶的航线、挂靠港、船期和舱位等条件考虑,认为合适后,即接受托运。    装货单(SHIPPING ORDER)   是接受了托运人提出装运申请的船公司,签发给托运人,凭以命令船长将承运的货物装船的单据。装货单既可用作装船依据,又是货主凭以向海关办理出口货物申报手续的主要单据之一,所以装货单又称“关单",对托运人而言,装货单是办妥货物托运的证实。对船公司或其代理而言,装货单是通知船方接受装运该批货物的指示文件。     收货单(MATES RECEIPT)   又称大副收据,是船舶收到货物的收据及货物已经装船的凭证。船上大副根据理货人员在理货单上所签注的日期、件数及舱位,并与装货单进行核对后,签署大副收据。托运人凭大副签署过的大副收据,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换取已装船提单。   
   由于上述三份单据的主要项目基本一致,我国一些主要口岸的做法是将托运单、装货单、收货单、运费通知单等合在一起,制成一份多达9联的单据。各联作用如下:第一联由订舱人留底,用于缮制船务单证。第二、三联为运费通知联,其中一联留存,另一联随帐单向托运人托收运费。第四联装货单经海关加盖放行章后,船方才能收货装船。第五联收货单及第六联由配舱人留底。第七、八联为配舱回单。第九联是缴纳出口货物港务费申请书。货物装船完毕后,港区凭以向托运人收取港杂费。

  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   提单是一种货物所有权凭证。提单持有人可据以提取货物,也可凭此向银行押汇,还可在载货船舶到达目的港交货之前进行转让。   
   装货清单(LODING LIST)   是承运人根据装货单留底,将全船待装货物按目的港和货物性质归类,依航次、靠港顺序排列编制的装货单汇总清单,其内容包括装货单编号、货名、件数、包装形式、毛重、估计尺码及特种货物对装运的要求或注重事项的说明等。装货清单是船上大副编制配载计划的主要依据,又是供现场理货人员进行理货,港方安排驳运,进出库场以及承运人把握情况的业务单据。
   舱单(MANIFEST)   是按照货港逐票罗列全船载运货物的汇总清单。它是在货物装船完毕之后,由船公司根据收货单或提单编制的。其主要内容包括货物具体情况,装卸港、提单号、船名、托运人和收货人姓名、标记号码等,此单作为船舶运载所列货物的证实。   
   货物积载图(CARGO PLAN)   是按货物实际装舱情况编制的舱图。它是船方进行货物运输、保管和卸货工作的参考资料,也是卸港据以理货、安排泊位、货物进舱的文件。   
   提货单(DELIVERY ORDER)   收货人凭正本提单或副本提单随同有效的担保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换取的、可向港口装卸部门提取货物的凭证。

  外贸运输风险
  外来风险的损失指除海上风险以外的其他风险所造成的损失。这类损失,不按损失的程度区分成全损和部分损失,而是按造成损失的原因分类,以作为保险公司承保的依据。分成一般外来风险所造成的损失和特殊外来风险所造成的损失。  
 
费用   

  海上风险还会造成费用支出,主要有施救费用和救助费用一。所谓施救费用是指被保险货物在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或保险单受让人,为了避免或减少损失,采取各种措施而支出的会理费用。所谓救助费用是指保险人或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了有效的救助措施之后,由被救方付给的报酬。  
 
损失   

  海上货物运输的损失又称海损(Average),指货物在海运过程中由于海上风险而造成的损失,海损也包括与海运相连的陆运和内河运输过程中的货物损失。   海上损失按损失的程度可以分成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A.全部损失   全部损失又称全损,指被保险货物的全部遭受损失、有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之分。实际全损是指货物全部灭失或全部变质而不再有任何商业价值。推定全损是指货物遭受风险后受损,尽管未达实际全损的程度,但实际全损已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实际全损所支付的费用和继续将货物运抵日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了保险价值。推定全损需经保险人核查后认定。   

  B.部分损失   不属于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的损失,为部分损失。按照造成损失的原因可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  在海洋运输途中,船舶、货物或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解除共同危险,有意采取合理的救难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称为共同海损。在船舶发生共同海损后,凡属共同海损范围内的牺牲和费用,均可通过共同海损情算,由有关获救受益方(即船方、货方和运费收入方)根据获救价值按比例分摊,然后再向各自的保险人索赔。共同海损分摊涉及的因素比较复杂,一般均由专门的海损理算机构进行理算(Adjustment)。   

  不具有共同海损性质,巨未达到全损程度的损失,称为单独海损。该损失仅涉及船舶或货物所有人单方面的利益损失。   

  按照保险条例,不论担保何种险种,由于海上风险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和共同海损均属保险人的承保范围。对于推定全损的情况,由于货物并未全部灭失,被保险人可以选择按全损或按部分损失索赔。倘若按全损处理,则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提交‘委付通知”。把残余标的物的所有权交付保险人,经保险人接受后,可按全损得到赔偿。


  货运单证的缮制
  口货物报关单的填写要求:1、报关单填写的项目要准确、齐全、清楚,填报项目若有更改,应在更改项目处加盖核对章;2、不同合同的货物,不能填在一份报关单上;3、 如果同一合同中包括多种商品,应注意,在一份报关单上填写的海关统计商品编号的货物一般不要超过5项;4 、报关单与随附合同、发票、箱单等应相符,报关单所申报的内容与实际出口的货物要相符。
  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填写方法:出口口岸,填写货物出境的口岸名称;经营单位,填写经营出口货物业务的公司或单位名称(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外贸公司出口的货物,其经营单位应为外商投资企业,并在报关单备注栏注明“委托XX公司出口”);指运港,填写出口货物的目的港;合同协议号,填写本批货物合同或协议的编号;贸易方式,主要有一般贸易、补偿贸易、来料加工、租赁贸易、寄售贸易等;运输工具名称及号码,填写船名、航次;装货单号,海运方式下填写提单号;海关统计商品编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的规定填写;货品规格,填写货物中文品名;收结汇方式,按实际收结汇方式填写,例如L/C、D/P等;成交价格,填写合同或协议规定的价格,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填写FOB价、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填写CIF价。
  海运出口托运单
  信用证或合同是制作托运单的依据。由发货人缮制的托运单必须在相应的船期表规定的截单日前提交给货运代理人或船公司,办理订舱手续。
  海运出口托运单的项目包括:目的港,港口名称需明确具体,如有同名港口时,需在港口名称后注明国家、地区;货物名称,应根据货物的实际名称,用中英文填写,要与信用证上货名相符,凡危险品须写清化学成分和物理性能,并附危险品包装说明书和危险品说明书,冷藏货物、保温货物需标明温度,标记及号码,包装,件、重、尺;运费付款方式,要注明是运费预付还是运费到付;可否转船、可否分批,以及装期、效期等均应按信用证或合同要求一一注明;托运人、收货人、通知人;有关的运输条款、订舱、配载若有特殊要求的,也一定在托运单上一一注明。
  海运提单
  提单正面内容填制时应注意:1、托运人(SHIPPER)一般为信用证上的收益人;2、收货人(CONSIGNEE)如要求是记名提单,则可填写具体的收货人;如属指示提单则填为“TO ORDER”;如需在提单上列明指示人,则可填写“TO ORDER OF ......”;3、被通知人(NOTIFY PARTY),是船公司在货物到达目的港时,发送到货通知的收件人,有时即为货物进口人;4、卸货港,如是同名港口,则需在港口后加上国家或地区名称;5、在信用证项下货名必须与信用证上规定的一致。例如某公司在一次购买花生交易中,来证货名为GROUNDNUTS,但出口商用了PEANUTS,结果遭到拒付。
此外,在缮制提单时,还应特别注意:托运人提供的详细情况如填写不准确,一切后果和所造成的损失,将由托运人负责;托运人、收货人、和本提单的持有人应明确表示接受并同意提单和它背面所载的一切印刷、书写、或打印的规定、免责事项和条件。正本提单的其中一份完成提货手续后,其余各份便失效。

  海上货物保险涉及的费用
  海上风险还会造成费用支出,主要有施救费用和救助费用一。所谓施救费用是指被保险货物在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或保险单受让人,为了避免或减少损失,采取各种措施而支出的会理费用。所谓救助费用是指保险人或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了有效的救助措施之后,由被救方付给的报酬。

  保险人对上述费用都负责赔偿,但以总和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货运代理须熟知的业务范围,包括如下方面的内容:

  海洋地理常识

  ①应熟知世界贸易的主要航线、港口所处的位置、转运地以及内陆集散地;

  ②了解国际贸易的模式及其发展趋势,货物的流向。

  运输方式的类型

  世界航运市场有4种运输方式,班轮公会运输、非班轮公会运输、无船承运人运输、不定期船运输。

  班轮公会是按预定的船期表在特定航线上从事营运的班轮公司的组织,具有共同的费率表,固定的挂靠港。班轮公会制度对于托运人而言,具有稳定的运费率、定期的运输服务等好处,但运费率通常较高。

  非班轮公会的航运公司最近几年出现在某些国际航线上。

  无船承运人是指从事定期营运的承运人,不拥有经营海上运输所需的船舶。虽然对实际托运人的关系是承运人,但相对实际承运人又以托运人的身份出现。其作为委托人所起的作用有:承担海上货物运输中所产生的责任;利用海上承运人,包括班轮公会和非班轮公会船公司提供服务;通过门到门运输扩大服务范围。不定期船运输没有固定的航线和时间表,可以在任何航线上从事营运,运价通常是可以协商的。

  对于托运人而言,选择哪种运输方式有几方面考虑,作为货运代理,应非常仔细地检查有关承运人的履行情况。第一,运输服务的定期性。若货物需要以固定的间隔时间运输出去,则选择挂靠固定港口、固定费率、严格按船期表航行的班轮。第二,运输速度。当托运人为了满足某种货物在规定日期内运到的需求,会更加注重考虑运输速度的问题。只要能满足其要求,不会考虑费用的高低。第三,运输费用。当运输的定期性和速度不是托运人考虑的主要因素时,运输费用就成为最重要的了。第四,运输的可靠性。这是选择承运人时所考虑的又一重要因素。在选择一家船公司之前,独立地考察一下它的实力和信誉是可取的做法,这会减少海事欺诈。第五,经营状况和责任。应该调查一下托运人所使用的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的经营状况及所负担的责任。表面看来,某一船舶所有人对船舶享有所有权,而事实上,他将船舶抵押给银行并通过与银行的经营合同而成为船舶经营人。船舶经营人可能是定期租船人,按照租约,船东对于未付的租金,可以留置经营人运输的货物。

  船舶的类型

  货运代理人必须知道船舶的如下特征:①船舶登记和船舶吨位。每艘船舶都应该有国籍,应在某一个国家进行船舶登记,并有权悬挂该国国旗。②总登记吨(GRT)。总登记吨是从总登记吨中扣除机器所占空间和船员所居住的处所后测量出的容积。③净登记吨(NRT)。净登记吨是从总登记吨中扣除机器所占空间和船员所居住的处所后测量出的容积。④散装容积。它是船舶所能装货的全部空间,包括舱口和为了装卸货物而在甲板上的开口所占容积。⑤包装容积。它是指可用于包件货物的全部舱内空间。⑤总载重吨(DWT)。它是以重量吨表示的船舶装载能力。装货能力应是总载重吨中扣除燃料、装备品、水和食品所占的重量。⑦载重线。载重线标志是表示不危及船舶安全所能装载货物的重大限度。从载重线到甲板的距离被称为干舷。③船级。船级对海上保险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因为船级高的船舶产所缴纳的保费较之低船级的船舶要少。

  货运代理还应了解以下几种常见的货物运输船舶的类型:①传统的班轮。这种类型的船舶提供定期的运输服务,通常承运零散的或小批量的货物。使用船上的吊杆或起重机装卸货物,在船上由人工进行货物积载。②半集装箱船或半托盘船。这种类型的船舶承运散装货物及事先装好的集装箱或托盘上的货物,依靠叉车进行积载,也可在敞口的货舱或甲板上装载集装箱。③全集装箱船。它是专为为装载集装箱而建造的船舶。它使用自己的装卸设备或者利用岸上的起重机来装卸集装箱。集装箱船的不同类型大致分为几“代”,具有600TEU~1000TEU舶作为第一代集装箱船;具有1100TEU~1800TEU载箱能力的船舶称为第二代集装箱船;能装载2000TEU~3000TEU的为第三集装箱船舶。达到第三代的集装箱船是宽度上能够通过巴拿马运河的巴拿马船舶。第四代及有更多载箱能力的船舶,其宽度较大,不适于巴拿马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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